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遗的解释”。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遗的解释是给。
原文:颍考叔为颍谷封人,闻之,有献于公。公赐之食,食舍肉。公问之,对曰,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请以遗之。
翻译:有个叫颍考叔的,是颍谷管理疆界的官吏,听到这件事,就把贡品献给郑庄公。庄公赐给他饭食,颍考叔在吃饭的时候,把肉留着。庄公问他为什么这样,颍考叔答道,小人有个老娘,我吃的东西她都尝过,只是从未尝过君王的肉羹,请让我带回去送给她吃。
选自:《郑伯克段于鄢》。
《郑伯克段于鄢》鉴赏
《郑伯克段于鄢》是史学家左丘明创作的一篇散文,主要讲述鲁隐公元年,郑庄公同其胞弟共叔段之间为了夺权位而进行的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郑庄公设计并故意纵容其弟共叔段与其母武姜,其弟骄纵,于是欲夺国君之位,庄公便以此讨伐共叔段。
庄公怨其母偏心,将母亲迁于颍地,后来自己也后悔了,又有颍考叔规劝,母子又重归于好。全文语言生动简洁,人物形象饱满,情节丰富曲折,是一篇极富文学色彩的历史散文。文章仅七百余字,结构完整紧凑又波澜起伏,塑造的人物形象生动传神,显示出了较高的艺术水平。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郑伯克段于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