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浙江龙越管业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LY20xx0405-1 需方: 签约地点:
一、 合同标的:(货币单位:人民币:元)签约时间:20xx年4月6日
二、 货物质量: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标准以供货商出具的技术指标和国家相关标准为准,若有数量异议,需方应在收到货物之后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供方提出。若有质量异议,需方应在正确安装施工验收合格后7日以内已书面方式向供方提出,并提供具有法定意义的书面检验文件。逾期视为需方默认。
三、 货物交付地点: ,运费 。
四、 包装标准:生产商原包装。
五、 货款结算: 单位名称:浙江龙越管业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诸暨店口支行 账号:870026810008091001
六、 违约责任: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中规定的条款执行。
七、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本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 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若买方在 年 月 日前未在本合同上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买卖双方不受本合同条款约束。传真号:0575-87658836.请将开票资料一起回传。
九、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如需方另行增加采购数量,仍按本合同执行。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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