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石油整顿办:
我站在20xx年的汽油、柴油的成品油销售经营活动中,共销售成品油384吨,其中:汽油99吨、柴油285吨,由于我站的性质是个人独资企业,不给批发价,所以只能保住微利,年获利0.2万元。
在经营管理工作中,我站能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并依照有关文件精神,建立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并逐一上墙、立卷。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包括安全、消防等)。在20xx年的成品油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在20xx年的汽、柴油等成品油销售工作中,我站保证能诚信经营,在进货上严把质量关,销售中不掺杂使假、短斤短升,销售经营中不违价、不偷税漏税,在安全、消防等方面要经常自查,把隐患消失在萌芽中,积极配合,接受各级石油整顿办的监督检查,保证任何违法、违规、违纪、经营的现象不发生,做好20xx年成品油经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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