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全县党政机关中开展违规用车清退活动的通知》(沁纪发[20xx]50号)的要求,本人(班子)负责任地向组织报告:
本人(班子)没有发生过《通知》中严格禁止的八种违规用车行为。本人(班子)存在《通知》“清退规定”中的第____种行为,已于20xx年___月___日,自行清退纠正。本人(班子)承诺,以上报告情况属实,并将在今后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报告承诺人单位:
报告承诺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报告人要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勾选报告事项,并填写有关内容;
2、退(离)休人员所在单位请填写原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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