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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汇总

2021-03-07 来源:汇意旅游网

  为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平安庐陵”建设的部署,形成事前预防与事后补偿一体化的社会治安保障机制,进一步发挥综治平安保险在“平安庐陵”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县综治委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全面推进综治平安保险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整合社会资源,着力发挥保险的救助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通过政府引导推动,稳步有序全面推进全镇综治平安保险工作,确保取得“群众得实惠、治安得保障、社会得平安”的工作效果。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镇综治平安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推进综治平安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镇综治办主任任组长,镇纪委书记、政法综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综治专干及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负责推进综治平安保险的日常工作。

  三、运作模式

  1、优化保险范围。保险责任范围为“因遭受盗窃、抢劫、火灾、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和家庭财产损失”,包括:人身、房屋、室内财产、牲畜、农机具、家用电器、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品等。

  2、明确投保主体。我镇的村(居)委会作为城乡综治平安保险的投保主体,代表辖区居民与县人保财险公司签订综治平安保险合同。村(居)委会为单位收取保费,交镇综治办,再由镇综治办统一缴纳至县人保财险公司,县人保财险公司收取保费即签发保险单。保险凭证由镇综治办转交村(居)委会综治室发放到户。

  3、统一保费标准及保额。以农户、城镇居民户为单位投保,每户人口以4人为限,每户40元/年、份。城乡综治平安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以所签订的保险单为准),每户参保家庭累计保险补偿的最高限额为每份30000元。

  保费直接向参保户收取,但对经济较富裕的村可以统一垫付为本村群众办理综治平安保险。

  4、简化理赔程序。农户、城镇居民户家庭发生意外人身伤害、火灾、自然灾害、爆炸、被盗抢等事(案)件后,应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95518)或()进行报案,索赔时提供由该村(居)委会和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经我镇分管领导签字,镇综治办盖章。索赔手续齐全后,由县人保财险公司10天内赔付到位。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9月15日)

  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并配合县保险公司下派人员做好面对面咨询,使这件益民、惠民、安民的好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2、投保缴费阶段(9月15日—9月30日)

  各村(居)委会的投保缴费对象,重点放在党员、村小组长、村“两委”班子成员及低保户中,务必在9月30日前完成投保缴费工作。

  3、保险运行阶段(10月1日以后)

  对已参加城乡综治平安保险的居民进行保险理赔服务。发生保险案件后,镇综治办及时督促县人保财险公司受理,县人保财险公司及时履行保险义务,为发生理赔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便捷、优质、足额的保险理赔服务。

  五、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意识。推进综治平安保险不仅有利于形成事前预防与事后补偿一体化保障机制,而且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推进综治平安保险工作在深化平安建设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完成今年的参保任务。

  2、注重治安防范。“有人赔,不如无人偷”。在综治平安保险的推进过程中,对治安防范不能有丝毫松懈,要认真开展治安隐患排查和防灾防损工作。县人保财险公司每月要向县综治委反馈保险标的被盗及赔付情况,以便于掌握治安动态,研究工作对策。

  3、优化理赔服务。县人保财险公司要开辟综治平安保险理赔“绿色通道”,把优质服务作为推进综治平安保险的重中之重,发生治安事故要迅速组织查勘定损,及时兑现事故赔款,切实履行保险赔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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