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共天津市武清区委党校课题组 来源:《求知》 2017年第7期
**总书记多次强调,“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是党和国家联系农村基层的纽带,是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宣传者、贯彻者和执行者。随着我国形势任务的变化,农村的生产生活方式、利益关系等正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因此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是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紧迫任务。
一、新形势新任务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1.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引领农村经济发展提出新要求。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根本任务,经济发展了,农村基层的诸多矛盾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此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要提高引领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要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大胆创新、分类指导,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寻求当地经济发展的新举措,探索发展的新路子。
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要重点关注发展的“薄弱环节”。党中央提出要在2020年实现7000万困难群众的整体脱贫,迫切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冲锋在前,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切实做到扶持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通过党建工作推进脱贫攻坚,让党建成果惠及最大多数群众,使他们有更多获得感。
2.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做好群众工作提出新要求。新形势下“能不能做群众工作、会不会做群众工作”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和服务群众的本领,是新时期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做好群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当前农村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矛盾多发期,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要注重运用协调思维处理问题,既不能回避矛盾,更不能激化矛盾。
带头人要想做好群众工作:一方面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权益;另一方面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治思维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只有将基层法治工作做好,才能筑牢依法治国之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可能实现。
3.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作风建设提出新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是处于基层工作第一线的干部,代表着党的作风和形象。基层“苍蝇”式腐败看似虽小、但危害极大,它直接损害的是基层群众的利益。因此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条例,以实际行动影响身边的党员和群众,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抓基层打基础各项工作中去。只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人民群众才会满意,才能汇聚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磅礴力量。
二、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1.缺乏政治意识,不能起到应有的榜样引领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功能是政治功能,体现在政治引领上。而现在一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政治素养不高、作风不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实际工作中利用自身职权以权谋私,办事不公、处事不当,侵犯了群众利益,伤害了群众感情,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二是执政意识淡薄。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认为基层党组织建设虚多实少,重经济轻党建倾向严重,民主生活会也多流于形式,导致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正是由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
政治素养和执政意识缺失,影响了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也影响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缺乏创新意识,不能很好的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缺乏创新意识的一个原因是年龄偏高。近年来,我国城市化发展迅猛,农村很多懂知识、有能力的优秀青壮年通过升学、就业等方式进入城镇生活,留守农村的大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年龄普遍偏大,投入村务工作上的精力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影响,对于新事物接受困难,缺乏创新意识和动力。面对农村日益复杂的新问题,往往习惯按照传统思路和老办法去处理,容易造成决策失误。
另一个原因是存在自身知识能力的局限性。创新并不是凭空得来的,而是一种底蕴的体现,这种底蕴所包含的不仅仅是知识,更多的是能力。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学历偏低,影响了对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导致面对机遇和挑战时犹豫不决,存在保守思想和畏难情绪,带领群众共同富致富也仅仅停留在一种美好愿望上。
3.缺乏服务意识和法治意识,不能很好地践行党的宗旨。当前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仍把自己定位成方针政策的贯彻者,轻视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没有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角色转换。另外与群众的联系和沟通还不够紧密,服务中存在“真空”和“盲区”,工作职能转变跟不上形势的要求。
在农村社会问题日益增多也更为复杂的今天,在面对如征地拆迁、突发性事件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时,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法治观念淡薄,遇到村民矛盾和纠纷,不是运用法律和政策去调解,而是依靠自身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权威以势压人,影响党群关系和村民团结。
三、走创新之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
1.创新选拔机制,选好配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要选拔优秀党员担任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就要完善“两推一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等方式,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式,把“双带”能力强的、受群众拥护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农村党组织带头人的岗位上来。着眼长远打基础,注重在务工返乡青年、转业退伍军人、农村“两新”组织中有文化、口碑好、懂经营、会管理的优秀党员中选拔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注重将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自2008年3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在全国部署开展以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大学生村官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他们具有年轻、理论知识丰富、思维开阔等众多优势,再加上在农村经历了一段时间的锻炼,对农村的各方面情况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因此可通过公开选拔,将其中的优秀人才作为后备干部来培养,提前打好组织基础,为选拔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高素质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储备充足的后续人才。
2.创新任用方式,走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职业化道路。在农村社会,群众喜欢将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称为“村干部”或“村官”,在村民眼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代表着上级组织,有一定的权力和威信。而乡镇干部也喜欢将他们当“干部”使,因为他们是完成各项基层工作的可靠人选。可事实上,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并未被列入国家干部序列,不享受公职人员正常的待遇补贴,这种“不是干部的干部,不是群众的群众”的尴尬身份也模糊了其职业定位。新时期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承担着越来越多的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已经成为事实上的农村社会公共管理者,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岗位职能转变的现实需要与其“非民非官”的身份存在着一定的不适应性。因此,要强化改革创新意识,突破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职业化发展的体制性阻碍因素,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将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纳入国家公职
人员管理范围,提高其政治待遇。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进行公职化管理,更多的是一种政治地位上的认可,有利于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工作积极性。
3.创新培训内容,锻造一支有知识、党性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要加大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教育培训力度,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教育培训纳入整个干部培训计划,依托当地党校等部门,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一是开展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理想信念和党性党纪教育。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等,抓实抓好理论学习,保证学习成果入脑入心。二是将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最需要最实用的知识传授给他们,通过现场教学、专家授课、远程网络等多种形式,切实提升他们发展经济、处理矛盾和运用法治思维的本领。三是通过现场观摩或请专家学者亲自指导的方式,学习如何更好地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将活动内容与发展农业、建设农村、致富农民紧密结合起来,尽可能多地吸纳党员群众参与进来,避免党组织活动“一阵风”的现象。
4.创新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履职尽责。建设一支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要按照落实待遇与强化责任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务实管用的监督管理机制。一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实际,确定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的具体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并向党员群众公开承诺,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准确评价履职情况,严格兑现奖惩。二要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民主评议制度。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每年要向乡镇党委、本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委员会述职,接受上级的考察和党员群众的评议。三要建立和完善不合格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调整制度。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促其整改,扎好管理监督的制度笼子,从而刷新党风政风、赢得党心民心。
本文系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系统科研课题《新常态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创新研究》(课题编号:DXXYXT16-16)的阶段性成果
执笔人:苏 珂 高怀霞
责任编辑:朱 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