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广东金融学院
甲方承担 课题立项申报中已经邀请乙方有关科研人员参加,为进一步明确研究内容与要求,本协议规定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的研究工作,并支付相关研究经费给乙方,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研究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 委托研究项目要求如下: 1.研究目标
2.研究内容
3.完成时间
根据总体研究进度要求,乙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初稿; 年 月 日前完成修改稿,报告字数在 万字。
4.验收要求:
(1)初稿能够通过甲方课题管理人员审核; (2)修订稿能够通过甲方专家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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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甲方支付责任: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
其中:调研费: 元整 图书资料费: 元整 打印费: 元整 小型会议费: 元整
2.研究经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协议签署3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研究经费 元整。乙方收到款项后3日内开具规范行政事业性收据给甲方报账。乙方开户银行名称、户名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龙洞支行 户名: 广东金融学院 账号:44058201040000148 三、 乙方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2.在本合同履行中,因乙方工作质量问题导致研究工作不达标或通甲方课题组主管部门验收时,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支付项目到账金额 %的质量赔偿金。
3.在协议履行中,如果乙方的研究成果被证明属于第三方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甲方有权解除合约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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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纠纷责任及赔偿。
4.乙方研究成果之知识产权归属甲方,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成果转让给第三人。乙方研究人员若要公开发表相关研究成果须经甲方同意。乙方完成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四、其他约定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协调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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