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需要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以确定是否为本人,避免纠纷。索赔时需提供事故证明、赔偿认定证明、医疗记录等一系列手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人伤财损,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偿,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则由机动车承担责任,机动车无过错则赔偿比例不超过10%。若非机动车故意碰撞机动车,机动车无需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是的,需要通过身份证信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时候必须要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可以不用要求。因为这样才能确定是否为本人,最后也不容易产生纠纷。,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残(亡)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通常需要提供下列手续:,
1、事故证明及赔偿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
2、事故经过原件(由当事人书写)、出险通知书原件(被保险人应签章);,
3、经事故处置部门认定的经济赔偿凭证原件;,
4、门诊治疗者的门诊病历原件、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处方、费用发票原件;,
5、住院治疗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其住院、诊断证明原件,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转诊病人附转诊单、手术病人附手术记录单、检查及化验报告单、长期和临时医嘱单、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
6、因伤误工者的误工证明原件及收入情况证明(均为原件,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
7、护理人员的护理证明,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均为原件,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
8、残疾者的伤残评定书,配置残疾用具的费用发票及辅助器具配制机构意见书(均为原件);,
9、因伤死亡者的死亡证明原件、销户证明原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160;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章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通过身份证信息的核实可以确保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准确性和避免纠纷。在向保险公司索赔时,需要提供一系列手续,包括事故证明、赔偿认定的证明材料、医疗记录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在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双方有过错的情况下,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过错的情况下,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则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六十一条 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六十二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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