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欠钱不还的起诉书应当这样写: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法;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3、请求被告偿还欠款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有关欠钱不还的证据和来源,其中有证人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和住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章,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法;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章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章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章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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