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被取保候审后是否仍有可能被判刑?

2024-02-12 来源:汇意旅游网

被取保候审不意味着免于刑罚。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判刑无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可能判处轻刑罚、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等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被取保候审,前提是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被取保候审还要判刑。取保候审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判刑并无关联。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拓展延伸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的刑罚可能性如何评估?

在取保候审期间,评估犯罪嫌疑人的刑罚可能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评估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因素:首先,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进行评估。其次,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前科记录、个人背景以及对犯罪行为的态度。此外,法庭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主动配合调查、是否有悔罪表现等。最后,法律条款和相关判例也会被参考,以确定可能的刑罚范围。综上所述,评估犯罪嫌疑人的刑罚可能性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由法庭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作出判断。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取保候审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判刑并无关联。根据法律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可以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评估犯罪嫌疑人的刑罚可能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并由法庭根据具体案件作出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