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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有什么影响嘛?

2020-04-21 来源:汇意旅游网

领取失业金没有什么影响,失业保险金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薪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领取失业保险金唯一的影响是,如果领失业金,即代表处于失业状态,个人养老保险会中断,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薪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设置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重新就业后就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了。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章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章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章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可以更好的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这是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作用,每个人都不能够保证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失业,失业保险就是我们失业之后的一种保障,对于失业者来说这个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失业保险主要目的就是缓解个人暂时经济压力为主要,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是根本。对于失业职工本人来说,可以通过领取基本失业保障金,基本生活得到一定保障,如果想要学习转业的话,这个时候我们最起码可以得到基本保障。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章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章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章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章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章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章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章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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