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调处民事合同纠纷时债务人无力清偿的,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清偿。如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订立调解协议,而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自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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