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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配送方案

2023-08-04 来源:汇意旅游网

  应急物资是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大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大同市应急物资保障实施方案》等法律及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20xx年重大改革项目及责任分工》要求,切实推进区委重大改革部署工作,全面加强我区应急物资储备及调拨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我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区委20xx年重大改革项目及责任分工》要求,全力推进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及调拨等保障机制体制的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区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等工作。

  组长:安小峰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徐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培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路段等部门分管领导。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培强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有关信息,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等有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制定和落实本级、本部门年度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完善应急物资采购、保管、调运、补充、更新等管理制度,完善应急物资入库、验收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重点物资的储备、调拨等保障工作。

  (一)区应急局负责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负责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负责生活应急救助类(帐篷、衣物、棉被、应急灯等)及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所需应急物资和处置装备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保障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震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等应急物资和处置装备的储备工作。

  (二)区发改局负责粮油、猪肉、棉花、食糖、饮用水、方便面、饼干等应急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三)区工信局会同区卫健局、区财政局确定并适时调整区级医药储备品种目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消杀和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

  (四)区卫健局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消杀和防护用品的`需求品种、数量进行预测分析,提出相关调整储备建议,提出动用医药储备品种、规格、数量的建议等工作。

  (五)区工信局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等保障工作。

  (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作物种子、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七)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等保障工作。

  (八)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环境污染事件监测、调查、处置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九)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区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提供绿色通道,保障农村公路运输畅通等工作。

  (十)区公路段负责区境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运输应急物资的保畅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普通国省干线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提供绿色通道,保障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运输畅通等工作。

  (十一)区水务局负责全区水库、农村水电站等水利设施的水旱灾害防御常规物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二)区林业局负责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预防和治理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等保障工作。

  (十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负责建成区内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协调供水、供热、供气和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突发事件所需大型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和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五)区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所需设备的维护、维修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六)区公安分局负责治安防控、反恐、防爆、道路交通事故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七)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抢险救援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八)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应急物资储备经费预算,并按规定程序拨付。

  四、目标措施

  为提高处置突发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救灾资金的投入,加大应急物资储备数量,增加物资品种,并保证合理采购、保管、调配该物资。

  (一)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力度

  应急物资,是指用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所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及应急处置装备。应急物资储备主要包括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等不同形式。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按照“统筹管理、科学分布、合理储备、统一调配、实时信息”的原则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储备要根据物资种类视不同情况采取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生产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方式。重点加强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物资储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

  (二)建立应急物资管理机制

  为适应救灾物资储备新形势,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管理、保养、保管制度,建立物资精细化管理机制新模式,细化出入库制度,保障流程清晰,完善消防制度,保障储备安全,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精细化管理制度,确保应急物资保质保量。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各乡镇各部门要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推动应急物资储备专业化与社会化的有机结合,建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甚至家庭的一体化储备体系。区政府要针对我区行政区域、地理位置、人口面积、交通条件等因素,努力建设我区分布均匀,辐射面广,覆盖范围大,调运时间短救灾物资储备库,不断提升备灾救灾能力水平。

  (四)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储备

  为加快推进区域性应急救灾事业协调发展,提高灾害联防联控和应急响应能力,发挥各自救灾物资储备资源优势,保障在灾害发生后,能及时开展救援,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救灾效率,区应急管理局将与周边区县应急管理局友好协商,拟签订相关救灾物资协同保障协议,有利于拓宽储备途径,提升储备能力。

  (五)完善调拨、配送保障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应按照“先近后远、先主后次、保障急需”的原则对应急物资进行调用,合理选择应急物资调用地点和物资种类。通常情况下,各单位自行调用本单位或本系统的应急物资;紧急情况需要调用多个单位的应急物资或需要统一调用应急物资时,由区政府应急物资领导组按政府要求统一调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应急物资调用指令后,应立即调拨,不得拖延贻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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