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第十章经济补偿与赔偿

2024-04-16 来源:汇意旅游网

  第三十七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在乙方符合获得法定经济补偿的情况下,应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乙方所在的用工单位已支付乙方的,视为甲方履行了该项义务,乙方不得向甲方重复主张经济补偿金等已经由用工单位支付的费用。

  第三十八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另一方均有权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