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调动营销系统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营销业绩的不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虑营销体系的特殊性,营销系统的薪酬体系有别于公司其他人员的薪酬体系,以增加对优秀营销人员的吸引力。
第三条:营销系统薪酬体系适用的员工对象包括:
1、从事终端业务工作的推广代表;
2、管理终端业务工作的推广专员;
3、管理销售渠道的销售代表;
4、管理销售渠道的销售主管;
5、销售分公司经理、销售部经理;
6、销售总监助理;
7、市场支持、销售支持等人员。
第二章:推广代表和推广专员
第一条:推广代表指在“协助经销商销售”营销模式中,从事店铺、超市等零售机构货品管理和推广的人员。
第二条:推广专员指在“协助经销商销售”营销模式中,管理推广代表的员工。
第三条:推广人员的基本工作内容为常规性的,通过程序化的方式进行管理,以减少这部分人的高流动性给组织带来的危害。
第四条:推广人员的薪酬结构:月薪(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福利保险
第五条:基本工资为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要求,按月支付。
1、推广代表划分为三级,根据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资标准为:
初级推广代表:xx元
中级推广代表:xx元
高级推广代表:x元
2、推广专员划分为三级,根据考核确定和提升,基本工资标准为:
初级推广专员:x元
中级推广代表:xx元
高级推广代表: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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