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各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强化平安校园建设,推动学校安全工作提档升级,切实把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根据教育部、省市县有关学校平安建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平安建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衡南县教育局20xx年度学校平安建设年终考核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核心是建章立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目标是减少学校师生意外伤害事故、杜绝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考核评估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办,由综治办主任何长虹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的日常工作。
三、考核范围及分组
1、现场考核范围:县直各学校
2、考核评估分组(共六个小组)
略
四、考核评估时限和时间
1、考核评估时限: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
2、考核评估时间:20xx年11月21日至22日
五、考核评估内容及分值
20xx年度考核评估实行100分制
(具体内容分值见《衡南县20xx年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细则》)。
六、考核评估等次
考核评估分先进、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七、考核评估方式及工作要求
1、考核评估工作在教育局平安建设工作考核评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局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
2、考核采取过程督查和年终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由教育局组织六个考核评估组对县直各学校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现场考核评估,并参考局相关股室的意见完成学校平安建设工作的考核和评价。
3、请各考核小组做好检查记录、掌握第一手情况,汇总好检查结果、并于11月26日送局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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