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是一个古老的话题。古今中外的哲人也好,学者也好,伟人也好,几乎个个都有说到尊重的问题。十六世纪的法国哲学家笛卡尔说:“尊重别人,才能让人尊敬”。十九世纪的俄国文学家陀思妥耶夫斯基说:“对人不尊敬的人,首先就是对自己不尊重”。中国古代思想家荀子则认为:“仁者必敬人”。《礼记》中也有“君子贵人而贱己,先人而后己。”的记载。
不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说法,尊重的问题始终是一个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是社会和谐的一个重要条件。
一个人的幸福感是由许多因素和条件构成的,尊重是其中之一。尊重别人和被别人尊重,是一种双方都希望的、潜意识中期盼的一种幸福的愿望。每一次被他人尊重,被尊重的人就会有一种快感,有时甚至会产生一种莫名的激动,也由此会引起被尊重人的尊重他人的欲望。这就是一种幸福感。
追求幸福大概不会没有人不愿意的。有时候追求物质的幸福感来得很强烈,但是这种幸福感消退得也快,或是说持久性比较差的。认识到这一点,所以人们常用“刺激”一词来形容它。相对而言,被尊重的幸福感来得不是那么刺激,淡淡地来,但是却是悠然地飘荡在身边,迟迟地不肯散去,使人有一种尊严,一种正气浩然的体味。既然如此,谁又愿意拒绝尊重呢。
尊重是一种真诚,而绝不是虚伪。社会是由各阶层的人群组成的。在社会中,人从事的事业、职业有不同,但是人格却是没有高低贵贱的。一位领袖和一位清洁工,一位科学家与一位小商人,他们的本质首先是自然的人,其次都是社会的人。既然都有社会的属性,那么就会有相互的直接的或间接的关联和交流。只要存在人与人之间的这种关联和交流,从本质上来说,相互之间的尊重,作为一种意思的表达,本身就是存在的,而且不管你愿意不愿意,表达不表达,尊重或不尊重。真正的虚伪在这个问题上,是利用尊重的词汇来掩盖心中的阴暗或不恭。显然,这种“尊重”不被尊重的恰恰是他自己。当然也就谈不上幸福感了。
真诚地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这是许多前人、名人、伟人都说过的。我想他们一定比我们更懂得什么是尊重别人和自己被尊重的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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