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 甲方将位于下山坡顶耕地(旱地)亩承包给乙方。
二、 合同期限。
三、 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每年元,计每年元,于每年前一次性结清当年的承包费用。若不能按时结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 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 此标的土地若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由甲方全权处理矛盾纠纷。
六、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不能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乙方要认真管理好甲方的土地,不得让别人占用,不得毁坏。
七、 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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