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x学校:我是学生的(直系亲属),我承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x高校制定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协议和相关规定,履行《借款合同》中的约定,保证x同学按时还本付息,我承诺并担保以下事项:
1、按照xx同学与学校、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等部门签订的《借款合同》,按期足额返还贷款本息,如未能履行同时承担罚息。
2、我保证所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地址、联系人和电话、贫困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等真是有效。
3、在xx同学未履行《借款合同》和有关协议,不能按时返本还息时,我将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X同学的工作,促其返本还息及罚息。
4、在x同学不能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及罚息时,我自愿并愿意为其担保,承担x同学的贷款本息及罚息的赔偿,并按有关规定,按时将贷款本息及罚息划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5、如不能履行以上担保,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担保人(签字加按右手食指手印)
身份证号:
永久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手机号:
x年xx月xx日
第二担保人(签字加按右手食指手印)
身份证号:
永久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手机号: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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