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安监局:
为切实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根据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精神,结合今年《XX市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安排,现将20xx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下达你们(见附件),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各单位要针对今年培训目标,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方案,确保专项经费落实和培训任务完成。重点抓好企业“三项岗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人员、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要加大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检查,年内不得少于2次,检查情况应建立好台帐并及时向市安监局反馈,有关情况将作为对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依据。
本计划所指的培训指标数仅指各区安监局组织举办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三项岗位人员”发证培训人数,不含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所举办的各类安全培训人员数等。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普法教育。
要通过专题培训、案例宣讲、以会代训等方式,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等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法制意识,增强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自觉性。
三、认真组织好利用工伤事故预防费开展的'免费培训工作。
有关区安监局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武安监管〔20__〕147号)和《XX市工伤预防培训工作流程》的规定,不得擅自超出预算、超范围使用、跨年使用和提高支出标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出问题。
四、做好培训档案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培训档案管理,做好登记台账。要及时报送培训工作信息,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要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管理的通知》(武安监管〔20__〕75号)要求,认真做好网络信息申报工作。市安监局将跟踪指导和检查各区安监局开展培训工作的情况。请各区安监局将培训计划于3月10日前报市安监局监管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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