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邮编:
电话:
乙方:(实习人员姓名)
住址:
邮编: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为北京城市学院即将毕业的学生,自愿到甲方要求实习。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实习期自 年 月 日至20--年--月--日止。
二、甲方为乙方实习提供相应的场所、设备等条件,帮助乙方达到了解社会,运用所学知识于实习工作岗位之目的。
三、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午餐及生活补贴共计 元/月。
四、乙方愿以甲方员工的标准参加实习,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完成甲方安排的实习任务等。
五、乙方在实习期间患病或发生意外伤害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或改为:“由甲方报销50%”)。
六、甲方可对乙方实习期内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培训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或考评。考核或考评结果符合甲方要求的,经乙方同意,甲方可考虑正式予以录用;否则,双方均可即时解除本协议。
七、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考试、考核或考评,以及对考核或考评结果的处理。
八、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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