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其所拥有的厂房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用房,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出租房屋情况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大楼停车库旁的房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经营用房,该房屋建筑面积为 ㎡。具体位置见图纸。
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为1年,房屋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的月租为 元/㎡, ㎡房屋全年租金为 元整(元)。
2、乙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房屋的全年租金,1年合计 元,逾期不缴纳甲方有权收取乙方10%的违约金。
四、甲方在乙方没有如期缴纳房租的前提下有权收回房屋,提前解除协议,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乙方所租的房屋只能用于自身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转租或作其它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收回房屋,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间房屋的日常维修保养,费用自行承担,自行负责通水、通电、通讯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乙方对房屋的一切改扩建必需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的一切改扩建在租期到后,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要加强安全管理,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乙方在租赁期间自行承担各种安全(如火灾、工伤)事故责任,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自行负责水、电、税费以及向企业收取的环卫费、暂住人口管理费等,乙方还要保持房屋及周边整洁、有序、文明、和谐。
九、乙方自带资金、项目,自主经营,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十、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需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违约提前解除协议的,需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因政策性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除外)。
十一条、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后,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使用。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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