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龙井市环境保护局下设机构有办公室、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管理科、生态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宣教科七个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全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改善生活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我局环境监察大队核定编制数为16,主要担负污染源环境现场监察、建设项目现场监察、自然生态和农业生态环境现场监察、饮用水源地现场监察、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环保排污收费等工作。环境监察任务不断增多,环境执法任务日趋繁重,我局人员配备远远达不到《国家环境监察标准化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难以开展正常性的执法检查任务,不能更好地为环境管理和环境决策提供良好的基础。
鉴于上述情况,特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请示增加1名人员编制补充到环境监察执法岗位,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环保工作要求。
请示妥否,请批复。
龙井市环境保护局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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