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地、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订购以下车辆:
以上车价不含为车辆办理上牌所需的购置税、车辆检验费、路桥费、车船税、保险费等相关费用,车价中不包含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车辆入户手续的服务。
二、订金: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预付订金(人民币) 元整。
三、交车时间、地点、提车方式及购车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地点: 展厅 。
3、提车方式: 自提 。
4、购车方式:
四、质量、维修:
1、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乙方向甲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乙方在甲方购车辆时必须向甲方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甲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甲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乙方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未向甲方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甲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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