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的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建设部制定的标准合同文本有关的条款、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 工程名称和承包方式、内容
1、 工程名称:沔溪半岛住宅小区
2、 工程地址:上海市南汇区横沔镇
3、 承包范围:住宅基础、车库、人防工程的挖土、回填及内外运
4、 承包方式:包机械、车辆,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申报费
二、 施工工期
施工总工期为32天,其中挖土为25天,回填土为7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根据甲方的总进度计划施工。
三、 结算单价
1、 地下人防及住宅基础挖土及外运,按每立方23元结算,基础回填及运进,按每立方12元结算。如人防底板有反梁采用小挖机,其机械费用则在结算包干单价之内。
2、 地下人防及住宅基础挖土、回填中产生多次挖土接力和回填,其产生的机械费用则在结算包干单价之内。
3、 挖土工程量计算,以甲乙双方共同测量的实际标高书面签证为准,其挖土前从原始标高和基础图纸埋深标高,方量按图纸按实结算。
4、 甲方结算款支付在住宅小区结构验收后分阶段付清,至20xx年12月底。
四、 甲方权责
1、甲方由
2、负责协调好在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施工、技术、质量,组织好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和签证。
3、在开工前,甲方按施工现场用电方案配备现场电箱。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机械、卸点等原因而延误工期,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进行工期经济处罚,另派其他人进行挖土、回填土。
五、 乙方职责
1、乙方由 代表,对乙方进行管理,为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总负责,负责好与甲方及监理、业主的联系,处理好现场的一切问题。
2、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好挖土和回填前的土方相关手续,做好保洁工作,其保洁范围从施工大门口起至卸点,乙方派专人进行保洁,如造成路面不整洁、污染而导致上级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期间区域的道板、小配电箱、太阳灯由乙方负责。
4、如在挖土、回填施工过程中,乙方达不到甲方的施工要求,如乙方因机械、定卸点等自身原因,造成延误工期,则乙方负担甲方的工期罚款,甲方中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撤离工地,其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担。
六、 争议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其它有关上级部门进行调解仲裁。
七、 其他
1、 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3、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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