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立项背景和目的。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治〔20xx〕168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学校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xx〕145号)、关于印发《20xx年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法通〔20xx〕51号)、《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加快推动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公通〔20xx〕533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xx〕27号)等文件精神和各级会议部署要求,20xx年7月底前,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率、封闭式管理率、一键式报警电话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护学岗”设置率均要达到100%(简称“4个100%”)。
(二)项目内容。
为了做好我县20xx年学校安保人员工资、绩效等经费落实工作,今年我县根据年初预算安排15573528元(JY1617)落实20xx年实施宾阳县学校专职、兼职安保人员安保服务采购资金,其中教育局本级安排11393056元、学校安排4180472元。
(三)资金安排情况。
1.本单位根据20xx年预算安排实施宾阳县学校专职、兼职安保人员安保服务采购,因20xx年学校保安人员采购服务项目的招标工作没能如期进行,为了确保全县公办中小学校保安工作不间断,与原中标公司广西警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续约合同,续约合同期为20xx年1月1日至5月31日止,1-5月份县教育局本级已支付4895870元。(续约合同聘用人员:专职371人、兼职187人,20xx年1月-5月份从20xx年部门预算中支付4895870元)。
2.20xx年5月18日该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司为广西警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合同价为10623800元(服务期为20xx年6-12月)、(配备专职安全协管员540人、兼职安全协管员100人)。20xx年6月从20xx年部门预算中小学校配备安全协管员指标支付1284203元(其中县教育局本级支付0元、学校支付1284203元。
1-6月份县教育局本级已支付4895870元。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该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评标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xx年5月18日该项目公开招标,落实中标商,中标公司为广西警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合同价为10623800元(服务期为20xx年6-12月)。按相关程序办理合同签约,并按履约合同落实保安人员配备、培训、督查、考核、发放工资等相关工作。
二、绩效运行监控目标及目标值
年初我们对全县中小学保安人员和配备及落实工资金额进行核算,对应所设定的实现绩效目标的路径绩效目标没有调整,上半年基本达预期目标。
三、绩效监控分析和监控结论
(一)项目实施情况。
今年我县根据年初预算安排15573528元落实20xx年实施宾阳县学校专职、兼职安保人员安保服务采购资金,其中教育局本级支付11393056元、学校统筹支付4180472元。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达100%;服务对象满意度96%;1-6月份该项目实现预期效果及目标。
四、问题、纠偏措施和建议
目前,在落实20xx年实施宾阳县学校专职、兼职安保人员安保服务工作过程中比较顺利,暂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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