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授予日的处理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科目。授予日后可立即行权的股份支付在实务中较为少见。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无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或者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2、等待期内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
职工完成约定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数量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确定成本费用和相应的资本公积,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不确认权益工具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完成约定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当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科目。
二、企业集团内涉及不同企业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1、接受服务企业与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
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
(2)接受服务企业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