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包 方: 酉阳县五福乡人民政府(简称甲方)
承 揽 方: 酉阳县磊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酉阳县五福乡老寨风貌改造安装合同
1. 工程名称:酉阳县五福乡老寨风貌改造
2. 工程地点: 酉阳县五福乡老寨
3. 安装内容:生产、运输、装卸、守护、安装、质保(含辅材)
4. 安装工期: 20xx年 月 日开工20xx年 月 日竣工 (全日停电、停水、下雨、甲方原因造成的无法施工,经现场项目部签证后工期顺延)。
5. 乙方计划共投入施工人员30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安装人员15人,电工1人,辅助工12人,乙方必须保证现场具备足够的安装人员,如工期进度需要,由乙方自行调配解决。
第二条 工程付款及结算
1.安装工程合同总单价为¥:100万 元。(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收方计量结算)总单价包含内容祥见下表:
2.乙方按甲方要求准时进场,甲方采用借款方式向乙方支付20%预付款(车旅费,材料费,基本生活费),计¥:20 元;完成整个项目工程量的70%时,(约 70万 ),经甲方验收合格,再支付工程合同价的20%,计¥:40万 元。工程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再付合同价的30%,计¥:40万 元。
3、乙方根据承包合同,结合(设计变更,技术签证,隐蔽工程记录,工程验收合格证,现场实测工程量)与甲方60日内完善工程竣工结算手续,办理好决算。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为安装结算总价的 97 %.
4、乙方质量维修保证金为工程总价的 3 %,待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则全额付清。质量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第三条 质量与验收
1.建设单位和甲方代表根据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GRC行业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安装工程质量验收,乙方按照图纸和技术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安装工程质量。如工程达不到约定安装质量要求,乙方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返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误必须采取赶工方式确保竣工日期。由于乙方安装质量低劣无法挽救的,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乙方负责赔偿;
2.由于非乙方原因,使安装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经济支出有甲方承担,工期应根据是否发生在关键线路由项目部确定是否顺延;
3.乙方经自检合格作好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在覆盖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或监理代表进行验收,办理好隐蔽验收签证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隐蔽工程没经验收,又无隐蔽验收签证,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四条 工程变更说明
1.乙方按甲方或建设单位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书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并保存相关资料。
㈠ 有关工程的标高、尺寸、位置的变更;
㈡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量;
㈢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㈣ 工程变更须经建设方书面签证并经甲方任可,由于乙方私自增减工作量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设计进行更改,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的损失。
3.乙方在施工中对构件材料及安装辅材的换用,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或换用,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的损失。
4. 由于变更工程量的增加导致工期增加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增加人员、机械、材料,以确保工期如期完成。
第五条 工期延误
㈠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能按本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的;
2.甲方未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3.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工期是否顺延将由甲方确认后方可延期;
4. 乙方在施工中由于停电、脚手架影响等原因停工超过一天以上的,由建设单位或甲方书面确认的;
㈡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工期不得顺延,延误工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乙方进场前,甲方必须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2.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否则不得参加现场施工;
3.乙方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设施在施工前须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特种作人员(电工、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及安全保护用品,并提供清洁的卫生、餐饮场所,且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
5. 所有配电箱需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配电箱执行三级配电、二级漏保,电缆使用三相五线制,用电机具必须满足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如总包方已提供一级配电,乙方需设置分配电箱及开关箱,所用的电缆需经严格绝缘测试并有相应合格证,分配电箱必须配备隔离开关、断路器、漏电保护开关;
6.在施工中,乙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违章作业而发生的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施工队必须为施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对特种作业人员另加意外保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任何相关的资料,乙方不得拒绝;
7. 由于乙方安全生产管理或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业主、监理、总包等对甲方进行罚款时,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及总包、监理、业主规定,做好现场的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的各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建设方及甲方的统一领导下有序地组织施工;
2. 乙方必须按照文明施工规定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每日一小清,做到现场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工作;
3. 由于乙方文明施工管理或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导致业主、监理、总包等对甲方进行罚款时,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安全操作、爱护财物的教育,严禁现场偷盗,如有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的,建设方和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对此应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工程质量保修和其它条款
1.在保修期内,由乙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理,费用自理;
2.在保修期内,由甲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理,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在施工中向建设、土建等单位所借领用的一切材料应事先向甲方书面申报材料明细、单价、数量。否则在工程竣工后,建设、土建等单位出具乙方所借领用材料清单及费用甲方均给予认可,其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4.除本合同另有专项说明外,其它情况甲方不予受理调价或增加费用;
5.乙方在没有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退场,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负全责,并按合同总价的15%给予处罚;
6.甲乙双方发生纠纷时,采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申请仲裁或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9.本合同综合单价含(人工、材料、进退场费、保险费、机械费等所有费用);
发包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