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一、双方交易的房地产基本情况:(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类型:□住宅□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
交易房屋坐落于区路弄号室以及其附属的号车位;
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产权证登记为准);户型:室厅卫;
权利人;
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沪房(地)字第号;
预售合同预售登记编号:;
室内装修情况:;
附属设施、设备:;
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抵押权利人:;贷款余额:约元;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乙方首期房价款由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转由乙方承担(转贷款,或称转按揭)
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是
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否□是
其他约定事项:;
二、乙方为表示对甲方所有的房地产之购买诚意,向甲方支付定金计人民币元整。
三、买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