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苍岭镇老邮局前方50米处的房屋出租给乙方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度结算,交租方式为上打租。
三、本次甲方收取乙方房租费 元,其中含保证金 元,合同终止乙方不再续租时,甲乙双方确认无物品损坏后,甲方将保证金归还乙方。如乙方中途提出终止合同,甲方概不退还房租费,只在确认无物品损坏后归还保证金。
四、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燃气费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注意并保证安全用水电煤气,排除安全隐患。乙方房屋到期前1个月,需提前通知甲方(如果不续租,需配合甲方领人看房)。
五、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及家具等损坏的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及电话: 紧急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