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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的造句是什么

2023-07-17 来源:汇意旅游网

行政诉讼法的造句是:行政行为的可诉性是指行政行为的可受司法审查性,是行政诉讼法学中的一个基本理论问题。

行政诉讼法的拼音是:xíng zhèng。网友释义是: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行政诉讼法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行政诉讼法详细内容】

规定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我国在1989年制订行政诉讼法,内容包括总则、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执行、侵权赔偿责任、涉外行政诉讼和附则等。⒈规定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我国在1989年制订行政诉讼法,内容包括总则、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执行、侵权赔偿责任、涉外行政诉讼和附则等。

二、网友释义

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三、关于行政诉讼法的成语

政平讼理  政平讼息  诉诸武力  肤受之诉  如诉如泣  如泣如诉  

四、关于行政诉讼法的词语

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  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五、关于行政诉讼法的英语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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