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证券交易中操纵市场行为是指投资者或者其他市场主体通过伪造或者散布虚假信息、采取人为手段、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方式,以达到控制或者影响证券市场价格、交易量等市场指标的行为。此类行为在证券市场中被视为非法、不道德的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未经合法授权擅自买卖、约定买卖证券,或者编造、传播与证券买卖有关的虚假信息,对证券市场价格、交易量等市场指标进行欺骗、误导的,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给予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终身禁入证券市场,对其他责任人员限制其进入证券市场时间。 2.《证券交易市场操纵行为取缔办法》第三条规定,证券市场操纵行为是指通过人为手段,掌握、控制、影响证券市场价格、交易量或其他市场指标的违法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中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编造、散布虚假证券交易信息,或者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协商买卖证券的,应当以操纵证券市场罪定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