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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订立后当保险标的危险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这属于

2021-11-26 来源:汇意旅游网

保险合同订立后,当保险标的危险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叫【如实告知】,这也是投保人“危险程度增加及时通知的义务”。

《保险法》常用知识: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保险法》负责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公司违反本法规定,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经营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呵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变更组织形式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转让、出租、出借业务许可证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评估人、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保险诈骗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一定期限直至终身进入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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