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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程序的上诉,仲裁不服应该怎样处理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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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6 00:57

法律主观: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其作出的裁决如果一方不服都有权利向人民*起诉注意是起诉并不是上诉,如果一审*作出判决后还不服还可以进行上诉所以用人单位如果想故意拖延诉讼时间是没有好办法的,因为起诉和上诉均是用人单位的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 仲裁裁决书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 申请撤销裁决 :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 违反法定程序 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 劳动争议案件 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 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4条 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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