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发明专利申请之后还能改申请人的名字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3:04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5-28 20:19

法律主观:

专利申请日确定了之后可以更改吗依规定,申请人把申请文件直接递交到*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经当场审查,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其提交日就确定为申请日。申请人邮寄的申请文件,凡符合受理条件的,以邮件寄出日为申请日。寄出邮件的邮戳日期不清楚的,以邮件寄到*专利行政部门的邮戳日为申请日。邮件的邮戳都不清楚的,以*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申请日。申请日确定后,不能随便更改。只有在下述两种情况下允许更改申请日:①由于邮戳不清,*专利行政部门以收到日为申请日,或者申请人认为*专利行政部门确定的申请日有误时,申请人可以提供寄出申请文件的挂号收据或其它证据,要求*专利行政部门予以改正。*专利行政部门经查证核实后,可以更改申请日。②对于已经提交的,申请人自己或经*专利行政部门审查发现,说明书中写有附图的说明,但实际未交或少交、漏交附图的,申请人可以主动补交或者在接到*专利行政部门的补正通知后,在指定期限内补交附图。按规定补交附图的,以附图的最后提交日确定为该申请的申请日。凡更改申请日的,*专利行政部门应及时通知申请人。专利申请日专利申请日是专利法规中使用的术语,申请日是从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到*专利行政部门之日算起。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视为申请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指申请人向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的日期。当专利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交了有关的申请文件后,就表明他正式提出了专利申请。而专利局在收到申请文件后,也应当就有关的申请案确定申请日和申请号,并通知申请人。如果获得了专利权,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也从申请日起算。一件专利申请的首次申请日的确定对于专利申请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此后再有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就会因为丧失新颖性而不能获得专利。其次,自首次申请日以后,发明人或申请人就可以实施申请案中的发明创造或在出版物上发表有关的技术信息,不会由此而破坏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在以后进行的专利审查中,判定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现有技术"都是以首次申请日以前的技术为准。第四,当申请人要求专利申请程序中的国际优先权时,首次申请日可以作为"优先权日"。以上就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需要关于这方面的帮助,网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九条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或者*手续,应当由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代理人姓名的,应当向*专利行政部门办理著录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E-MAIL:11247931@qq.com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