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超时走仲裁程序,我有监控和上下班打卡记录,算有效的证据吗?_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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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30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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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22:17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监控和上下班打卡记录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
证明加班时间方面的证据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22:20
是有效证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30 22:18
如果打卡记录上有公司公章的话,可以作为直接证据。